目標


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零年衡量服務表現的主要準則如下:

 
1997
1998
1999
2000
 
目標
(實際)
(實際)
(實際)
(實際)
空 中救護服務
全日不論何時,於接獲任何甲+ 類疏散運送死傷者*及 甲類疏散運送死傷者* 的召喚後在15分鐘內出動(%)#
95
93
96
97
99
接獲任何乙類疏散 運送死傷者*的召喚後 在2小時內出動(%)
100
100
98
100
100
搜 索及救援行動
在上午7時至下午 5時59分接獲任何近岸搜索及救援召喚後在20分鐘內 出動(%)#
90
98
92
98
98
在下午6時至晚上9時59分接獲任何近 岸搜及救援召喚後在45分鐘內出動(%) #
90
98
89
100
100
在晚上10時至翌日 上午6時59分接獲任何近岸搜索及救援召喚後在1小時 30分鐘內出動(%)#
90
100
88
100
91
在上午7時至晚上9時59分接獲任何離 岸搜索及救援召喚後在45分鐘內出動(%)#
90
98
92
97
100
在晚上10時至翌日 上午6時59分接獲任何離岸搜索及救援召喚後在1小時 30分鐘內出動(%)
90
100
93
100
100
警方的行動
於日間接獲任何召 喚後在45分鐘內出動(%)
100
100
100
100
100
接獲夜間召喚後1小時15分鐘內出動(%)
85
100
100
100
100
滅 火
於日間接獲任何召喚後在45分鐘內出 動(%)
85
93
91
94
99
為 政府部門提供飛行服務
在其他需優先處理的工作許 可的情況下,滿足所有合理要求(%)
100
95
95
93
94

* 甲+類疏散運送死傷者任務-指人命 攸關的疏散運送死傷者工作。
* 甲類疏散運送死傷者任 務-指病情危急但無性命威脅的疏散運送死傷者工作。
* 乙類疏散運 送死傷者任務-指緊急程度較輕的疏散運送死傷者工作 。
# 自一九九八年十月起, 接獲甲+類和甲類疏散運送死傷者召喚後出動的時間,已 由20分鐘縮減至15分鐘。此外,搜索及救援召喚亦細 分為近岸和離岸兩類,出動時間則視乎實際召喚時間而 定:-
  - 近岸搜索及救援召喚(上 午7時至下午5時59分)-由 45分鐘縮減至20分鐘
  - 近岸搜索及救援召喚(下 午6時至晚上9時59分)-保 持不變(即45分鐘)
  - 近岸搜索 及救援召喚(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59分) -由1小時15分鐘延長至1小時30分鐘.
- 離岸搜索 及救援召喚(上午7時至晚上9時59分) -保持不變(即45分鐘)
  - 離岸搜索及 救援召喚(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59分) -由1小時15分鐘延長至1小 時30分鐘
  若在晚上 10時至翌日上午6時59分這段時間接獲召喚協助處理 緊急情況,則額外調派的人員需要較長的交通時間前往政 府飛行服務隊位於赤角的總部。一九九七年及一九九八 年一月至九月的數字根據以往的出動時間計算。

 

 

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