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人員職位空缺

航空醫官(輔助)

薪酬 津貼:首八小時內每小時港幣153.1元。日薪為港幣1,224.8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為香港的註冊醫生及持有效執業證書;

(b) 在健康和體能方面適合在飛機上工作;及

(c) 有至少三年處理內科和外科急症的經驗。


(1) 此職位無論男女均可申請。

(2) 具備高級心臟生命支援術(ACLS)、兒科高級生命支援術(PALS)、高級創傷生命支援術(ATLS)、院前創傷生命支援術(PHTLS)、基本創傷維生術(BLTS)或國際創傷生命支援術(ITLS)的證書或更高的醫學資歷者將獲優先考慮。

(3) 申請人獲聘前必須完成政府飛行服務隊舉辦的為期三天的訓練課程,並取得良好成績。

職責

(a) 與擔任救援任務的機員一起工作;

(b) 須穿著制服;

(c) 須受《政府飛行服務隊條例》規管;及

(d) 受聘者須在政府飛行服務隊服務至少兩年。

聯絡地址 香港大嶼山香港國際機場南環路18號政府飛行服務隊人事組
查詢電話 (852) 2305 8356
截止申請日期 2025年02月06日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 (pdf 檔案) 可從政府飛行服務隊網址 https://www.gfs.gov.hk 下載。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在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上述聯絡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書,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隊,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逾期遞交、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並非使用指定申請書遞交、或未妥為簽署,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甄選予進一步考慮,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邀請書或將會通過電郵發出。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招募測試/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下載申請表格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招募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入職薪酬、招募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招募時之規定為準。

(d) 輔助人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招募,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招募。獲招募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的資格。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募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募測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測試/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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