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 | 時薪為港幣 52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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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條件 | 申請人必須具備: |
職責 | (a) 制定規程及框架
i. 設立臨床治理及質量保證系統;及
ii. 根據醫管局及國際標準,制訂循證醫學規程(例如靜脈輸液療法、高級心臟生命支援及飛行途中急症處理)。
(b) 合規與品質保證
i. 複核空勤人員臨床記錄;
ii. 評估現行操作指引與方案的合規性;及
iii. 處理來自救護服務、急症室等部門及其他持份者的投訴/回饋。
(c) 訓練與能力支援
i. 協助評估醫療培訓計劃;
ii. 確保空勤人員具備操作能力並遵守規程;及
iii. 推動研究計劃以改善實務水平。
(d) 協調與更新
i. 就醫療病例/記錄與醫院管理局聯絡;及
ii. 與外部機構協調和及時更新部門的相關院前護理指引。 |
聘用條款 | 獲聘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一年。獲聘用者的工作時數會按實際需要而定。獲聘用者一般按照監督編定的日程,每週工作少於17小時。 |
聯絡地址 | 香港大嶼山香港國際機場南環路18號政府飛行服務隊人事組 |
查詢電話 | (852) 2305 8356 |
截止申請日期 | 2025年10月02日 |
申請手續 |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甄選予進一步考慮,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邀請書或將會通過電郵發出。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測試/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
附註 |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